1、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法制不是法学家的产物,而是人们的社会生活的产物,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者、执法者,在这过程中都起作用,但是司法活动说到底主要不是一个理论论证过程,而是一种职业判断。从这个意义上,我要说,一个民族的社会创造了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
3、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4、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5、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6、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7、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8、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9、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10、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识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产物,譬如作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为希望达到政治实体内在社会统一的各阶级、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
11、一旦合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12、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13、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14、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15、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16、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17、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18、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19、沉默将被理解为同意。
2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21、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22、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2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24、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25、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6、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2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28、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29、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30、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31、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3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
欲了解法治名言警句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法治名言警句